【资料图】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 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 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 审第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已 就该案件计提了预计损失,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 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产生影响的程度,最终实际影响 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事起诉状》,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与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有关联,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便于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为由,申请追加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事判决书》(2025 甘 0602 民初 9979 号),判决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支付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 1,753,990.4 元,驳回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5144 元,由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负担 15144 元,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0000 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山东威龙集团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25)甘 0602 民初 9979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如下:山东威龙公司与林业部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现国家林业局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返还 20073 亩土地;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连带支付违约金 479.3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已就该案件计提了预计损失,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产生影响的程度,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针对本次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积极着手应诉准备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